一、直接投入费用包含哪些?
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、燃料和动力费用;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、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,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,试制产品的检验费;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、设备的运行维护、调整、检验、维修等费用,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、设备租赁费。——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2017年第40号)
直投范围 | 性质 | 类型 | 定义 | 举例 |
研发专用 | 材料费 |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各类物资和能源支出(原材料、辅助材料、低值易耗品、专用耗材) | 化学试剂、实验用催化剂、培养皿、一次性实验动物等 | |
燃料费 |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各类物资和能源支出(汽油、柴油、天然气、专用燃料油等) | 研发设备用柴油、反应釜用燃料油等 | ||
动力费 |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各类物资和能源支出(电力、水、蒸汽等) | 研发实验室专用电力、测试设备用蒸汽等 | ||
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、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| 为验证研发成果、优化工艺而定制的专用装备相关费用(非量产用) | 研发专用机箱模具制造费、管路连接工装夹具开发费、专用测试治具的设计与加工费等 | ||
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| 非固定资产标准的研发测试用物资购置费用(样品、样机、测试设备) | 单价低、使用寿命短的样品机、单价5000元以下的示波器测试用具等 | ||
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| 研发阶段样品的测试验证支出(内部检验费、外部第三方检测费) | 内部质检/测试服务费、委外检测 | ||
仪器、设备运维费用 | 研发用仪器、设备(已确认为固定资产)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运行维护费、校准调整费、定期检验费、维修保养费 | 设备校准费、故障维修费、保养耗材费 | ||
经营租赁费用 | 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、设备租赁费 | 租用高端测试仪器、短期GPU集群租金 | ||
重点: ·非研发用途的物资消耗(生产、办公领用)不算 ·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费不算(如10万元的高端检测仪) ·生产产品的常规质检费、模具费不算 ·房屋、建筑物的租赁费不算 | ||||
注意: 材料费用特殊处理规则: 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(或组成部分)对外销售的,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(当年不足冲减可结转以后年度)! 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、残次品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,要从已归集的研发费用中扣减,不足扣减的按零计算加计扣除! 样品样机赠送视同销售,对应的材料费用也需按规则处理! 费用分摊要合理: 若燃气、动力等费用由研发和非研发活动共用,需按合理方法分摊: 独立计量法:有专用计量表的按实际用量归集; 工时/功率/面积比例法:无专用计量表的,按研发设备工时、功率或研发区域面积分摊。 | ||||
二、留存备查材料
1、材料领用记录:采购合同、发票、领用单、合计表;
2、费用分摊:共用材料、设备的费用分配计算证据(工时统计表、分配表);
3、购买/租赁仪器设备:合同、发票、使用记录;
4、试验检验费: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、试验检验清单、发票及试验过程的领料单、试验数据记录;
5、材料报废处理:材料报废清单、报废审批单、废料台账;
6、废料销售证明:废品销售签订的合同、发票及回款银行水单。